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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央产房纠纷案例

弟弟有权分承租公房的拆迁款吗?

发布时间:2013-11-20 浏览: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父亲单位承租的公房,父母去世前,我一直和父母居住在一起。我弟弟购买了其他的住房自行居住,并且将自己家人的户口都迁走了。前几年,父亲去世,公房承租人就变更为我了,现在是我一家三口在这个房子里居住。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我弟弟说这个房子他也有继承权,也要分得一半的拆迁款。请问,按照法律我弟弟有权分得拆迁款吗?毕竟他也不在这住,户口也不在这儿。

 

    李松律师 点评:

    你好,首先公房的承租权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公房不属于居民个人,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所能继承的只能是属于被继承人(死者)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但是原承租人的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承租该公房。你弟弟不属于共同居住人,无权变更为承租人。

    按照你的描述,现在你已经变更为公房承租人,如果几年前的变更手续合法,那么现在你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利,你弟弟无权分得拆迁款;如果你弟弟认为当年的承租人变更手续不合法,他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用来确定合法的承租人。

    文章来源:李松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李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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