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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广播》谈房产

央产房继承、买卖中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3-12-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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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
日,李松律师做客FM87.6北京文艺广播《住在876》畅聊房产的法律话题,本次节目主要围绕真实案例讲述了央产房继承和买卖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欢迎大家收听!

案例一:央产房继承问题
     
  老李有两个孩子,分别是大儿子刘甲,小儿子刘乙,老李在2008年分得了一套央产经适房,该房屋不能上市交易,该房屋一直由老李和小儿子刘乙及刘乙的媳妇、刘乙的儿子,一家四口居住使用,2021年老李去世,刘甲想分割这套房屋,但刘乙表示这套房子是自己唯一的住房,不同意分割,对于这套央产经适房该如何分割?
1、什么是央产房?

2、什么样的央产房能上市,什么样的央产房不能上市?

3、央产房继承要办理哪些手续?

4、央产房继承时,法院一般会怎么处理?

案例二:购买的央产房不能上市会导致什么结果?

      2003年巴某从工作单位那购得了一套央产房,当时和单位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按经适房价格向单位支付了购房款,该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并未出台相关政策,2004年巴某将该房屋以4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谢某,谢某支付了购房款后入住了该房屋。2008年原售房单位出台规定,单位分配给职工的房屋性质为央产经适房,只限内部职工转让,不能上市交易。2014年巴某将谢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的买卖行为违反了央产房的有关规定,支持了巴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予以解除。谢某拿到判决书后,又另案起诉巴某,要求巴某赔偿房屋升值损失,法院对涉案房屋进行了评估,该房屋评估的市场价值为940万元,法院根据评估的市场价值判决巴某返还谢某购房款40万元并赔偿谢某房屋升值损失630万元。

1、房屋买卖多年,法院为何判决解除?

2、不能上市的央产房能否进行评估?

3、法院判决赔偿630万元的依据是什么?

4、购买不能上市的央产房,法院会一定判决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