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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广播》谈房产

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城市广播,就借名买房与购买商铺引发的

发布时间:2019-01-22 浏览:

       2019年1月19号,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松做客北京城市广播“楼市好声音”栏目,就“儿子借父亲名义买房,两人均过世后,房子该归谁?”与“购买的商铺租不出去,开发商有责任吗?”两个案例涉及的房产问题与听众进行交流。
案例一:儿子借父亲名义买房,两人均过世后,房子该归谁?
【案情简介】
      1993年,张梅与程明结婚,双方住在程明父亲程德贵的两居室305号公租房内,1999年,单位房改,程德贵让程明、张梅出资购买,将来这房子也就归他们了。程明与张梅以程德贵名义购买了305号房,购房款折算了程德贵的工龄,6万多元的购房款是程明夫妇支付的。2015年,程明因病去世,2017年,程德贵因白发人送黑发人,伤心过度,也撒手人寰。程德贵去世后,程明的大哥程松以继承纠纷为案由将母亲刘桂兰、程明的儿子程虎诉至法院,要求分割305号房。
【问题】
1. 程松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以刘桂兰、程虎作为被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 如果张梅认为诉争房屋她也享有份额,能否申请追加为案件的当事人?
3. 在程明已去世的情况下,张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回305号房?
4. 房改购房时,折算了程德贵的工龄,此工龄对应的财产价值能否视为程德贵的遗产?
5. 借名买房纠纷应当以什么样的案由来进行立案?
6. 若法院认为305号房确归张梅、程明所有,在程明已去世的情况下,305号房屋的产权都归谁所有?
7. 借名买房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如何可有效规避风险?
8. 在本案中提到了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区别
 
案例二:购买的商铺租不出去,开发商有责任吗
【案情简介】
      2014年程华受开发商广告宣传,在环京郊地区购买一套商铺,销售人员向程华承诺,商铺建好后开发商负责租出去,而且租金年收入保证能达到商铺购房款的6%。在高房租的诱惑下,程华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当天又与开发商下属的关联公司签订了委托合同,程华委托该关联公司出租商铺,受委托的关联公司收取一定的管理费。2016年5月,开发商交房之后,商铺迟迟没有租出去,程华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主张售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开发商具有招租的义务,程华找到开发商关联公司,关联公司称自己只是替程华管理商铺,也并没有招租的义务。程华用积攒的全部继续购买的商铺,一直处于搁置状态,心急如焚,不知道能不能找这两家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问题】
1.在此种情况下,程华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开发商下属的关联公司和程华签订的委托合同,商铺租不出去,关联公司是否要担责?
3.开发商在本案中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4.购买商铺时,如何可有效的防范法律风险,避免落入买房陷阱?
5、购买商铺和购买公寓房,有哪些区别,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一致吗?
6、购买商铺和购买公寓哪个容易获利,风险更小?
     点击链接收听广播:http://www.rbc.cn/audio/2019-01/19/cms938045articl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