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其他成功案例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成功案例>其他成功案例

两次起诉也无解的房产继承案件,委托人在我们这儿找到了答案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

 

遗产继承引纷争

     前段时间,家住北京西城的王女士着急的找到我们团队,表示自己与哥哥的遗产继承案件已经委托律师并起诉两次,均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仔细询问,得知原来是王女士的父母在西城区有一套房子,父母去世后,王女士想把这套房子进行分割,但是王女士的哥哥不同意分割,并且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无奈之下,王女士将哥哥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对这套房子进行继承分割。

     在法院的庭审过程中,王女士的哥哥表示愿意把这个房子卖掉,然后将钱分给王女士,同时王女士的哥哥也提出想多分一部分钱,因为自己是哥哥而且没有其他的住房。王女士同意了哥哥提出的要求,随后法院制作了调解书,王女士哥哥占60%,王女士占40%。

     法院制作完调解书后,王女士的哥哥却迟迟不卖房,导致王女士并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部分。王女士只好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对这个房子进行彻底分割,但是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问王女士有没有钱支付给哥哥?王女士表示没有给付能力,同样王女士的哥哥也没有向王女士付款的能力,王女士只好撤诉。

     现在王女士不知道这个事情该怎么办了,得知李松律师团队特别擅长房产争议的解决,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以向李松律师进行了求助。

 

所以,案件得以解决的关键点是什么?

 

01

熟悉司法实践,了解法官审理思路

     团队经过研判后,立马指出了问题的症结在于双方均没有付款能力给对方作出对价补偿,导致法院无法对共有房屋进行彻底分割。

     接受委托后,李松律师建议王女士不再出庭,利用律师多年的实务经验和诉讼技巧推动庭审继续的同时,也解决了法官无法往下审判的难题。

     其实这个案件并不复杂,我们需要解决症结点,找到让法院继续审理的理由。由于王女士没有资金能力,法院无法做到彻底分割房产,所以这条道路是走不通的。

     换个角度,只要法院判决房子给到王女士名下,那么王女士拿到判决书后可以要求哥哥将房屋进行过户。拿到房产证后,王女士就可以通过贷款将对价补偿款给到王女士的哥哥。

 

     那么,如何合法证明王女士有相应的资金能力对本案至关重要。李松律师运用自己多年的实务经验,帮助委托人搜集到了王女士具有付款能力的证明。在庭审中,我们向法官表示了我们有足够的付款能力并提交了相应的证据,法官采信了我方的观点和证据,并启动了房屋评估程序。

     听闻法院要启动评估,王女士的哥哥开始慌了,他认为这个房子马上要做彻底分割了,于是在评估期间就积极卖房,并且找到了买家,房屋顺利出售。最后,双方在诉讼期间就按照之前的调解书将售房款进行了分割,王女士拿到本该享有的40%的售房款后,我们就进行了撤诉!两次诉讼均未得到解决的房产继承问题最终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02

律师提醒

    首先,在这类房产继承案件中,当事人一定要要求法院对房子做彻底分割,而不仅仅是划分份额。彻底分割是指房子判给一方当事人,那么取得房屋产权的当事人需要给另一方作相应补偿。这样的话,房产纠纷问题才会彻底解决。而本案中,法院调解书中也只是划分了份额。虽然王女士作出让步少拿了10%,但依然没有解决问题。

     其次,若房子为共同共有的状态,想做到彻底分割就要有相应的给付能力,至少要让法官相信当事人有付款能力。否则,法院不会对共有房屋进行彻底分割。本案中,我们就利用多年的实务经验向法院提交了相应证据,让法院足以相信王女士具有付款能力。最终,王女士达到了诉讼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