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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央产房纠纷案例

公房买卖的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13-11-20 浏览: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趋火爆,房价持续高涨,由于已购公房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房的复杂权益关系,由其产生的纠纷也层出不穷,所以提醒涉及已购公房的利益群体要注意以下方面:

  1、承租人要由共同居住人共同商定。

  2、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3、核实房产面积。

  4、买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5、房产是否设定抵押。

  6、房款分配时,按照实际成交价进行折价补偿。

  7、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8、该房屋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

  9、该房产是否已租赁?如果已租赁,需售房者提供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10、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已经继承完毕,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应视为个人财产,购买该房时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优惠只是属于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买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1、购买已购公房,应先了解对方是以什么价格从单位购买公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已经缴纳?如对方是以成本价从其单位购买房屋,且未缴纳土地出让金,那你在购买他的房屋时则需另外缴纳土地出让金;如对方是以市场价从其单位购买的房屋,那你就不需要再另外缴纳土地出让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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