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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律师就住宅维修基金使用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接受广州日报采访

发布时间:2023-07-13 浏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松:简化使用申请程序 开通应急维修通道
广州日报客户端 2023-07-12 22:28
    专注于各类房地产案件处理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松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从目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来看,手续相对繁琐,实际操作起来就可能让人“望而却步”。他认为,以下三个方面是解决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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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简化使用申请程序。“实行‘举证倒置’的方法,简化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程序,提高房屋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如青岛市规定,市民已经购买产权的房屋在动用房屋维修资金时并不需要所有邻居签字、预算后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居民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则可使用。这种程序设计,有助于‘启用难’问题的解决。”
 
    第二、开通应急维修通道。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根据《广州市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紧急情况包括:电梯故障、消防隐患、外立面脱落、房屋渗漏、供水故障、排水故障、供电故障,或经业主大会决定,认定危及房屋使用、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李松表示:“对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功能和安全的情况,应当使应急维修通道更为便捷,充分开发和利用房屋维修资金的功能。如果物管不作为的话,业主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映,督促物管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三、要确保房屋维修资金的保值与增值。“加快完善房屋维修资金保值增值体系的建设,由简单‘监管’向‘保值增值责任’转型。在不影响正常使用和取得业主认可的前提下,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部门努力开发能够确保房屋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冯秋瑜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冯秋瑜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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