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8 浏览:
张女士借男朋友之名买的房子,在张女士有北京购房资格的时候,男朋友却不配合过户,而且张女士发现自己借名买的房子竟然被法院查封了,张女士十分苦恼。
那么,张女士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022年7月25日下午2点,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松律师做客北京文艺广播,聊聊借名买房与房产执行相关问题!
案情介绍:
张女士五年前因为没有北京的购房资质,自己出全资以男朋友苏先生的名义购买,房产证登记在苏先生名下,最近张女士北京社保够5年,具备北京购房资质的时候,要求苏先生过户给自己房子,他却支支吾吾,左右推辞不配合办理过户,在张女士的坚持追问下,他终于道出了实情,原来苏先生做生意不顺利,欠了很多外债,债权人已经通过法院把房子查封了。张女士认为是自己的房子,向法院起诉苏先生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因为房子被法院查封,法院告知无法确权,张女士只得撤诉。
李松律师说案:
本案是典型的借名买房案例,因出名人纠纷导致房屋被查封,从而房屋无法过户。
张女士应当首先提出执行异议,毕竟是自己出钱的房子,作为房产的实际权利人,有权提出异议。张女士提执行异议时应同时请求法院确认其和苏先生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审查满足排除执行的条件后,会解除查封。张女士可在房屋解封与确认借名买房合同效力之后,再提起诉讼,请求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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