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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律师接受财新网采访|撮合房屋买卖陷纠纷,链家左晖被

发布时间:2019-03-12 浏览:







              1月7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向链家发布限制消费令,左晖作为链家的实际控制人,一同受到限制。

   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链家)是国内最大的二手房中介商。

   左晖个人持有链家38.88%的股份。2017年初,链家获得C轮融资,彼时链家的总估值达416亿元。
   
左晖此次遭限制消费,事涉链家2016年参与的一宗二手房交易。

当年3月,链家作为中介商,撮合买房人郭某和卖房人西安真爱服务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真爱公司)进行房产交易。

   后来真爱公司未按合同如期卖房,郭某将链家和真爱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书显示,2016年3月11日,郭某与真爱公司、链家签订了买卖定金协议书,约定以总价1920万元购买真爱公司名下位于北京东城区的房产。郭某当日即支付了定金50万元。

   一周后,三方签订补充协议,真爱公司承诺在2016年5月底之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该交易随后生变,真爱公司未按期办证,导致郭某无法买房。郭某遂于2017年6月提起诉讼。

   2018年11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郭某诉求,要求真爱公司、链家继续履行合同,并协助郭某在7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判决生效后,真爱公司并未履行判决,郭某随后申请强制执行。据财新记者查询,2019年1月7日,真爱公司及链家均收到了限制消费令,真爱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何志方亦被列入限制消费名单。

   链家方面回应财新记者称,在这场买卖纠纷中,链家是居间服务方,一直在积极配合买卖双方推进交易。因法院要求链家协助办理过户,故链家被列为被执行人。链家强调,此案和左晖没有实质关系,公司正与法院积极沟通。

   左晖本人亦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此事主要因真爱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自己被“连带”限制消费。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松评论称,此案是典型的卖方违约,主要责任在卖方。他认为,链家作为中介方,有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但如果卖方不肯配合卖房,链家就无从协助。李松还指出,如果左晖对自己被列入限制消费名单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根据最高法院发布的规定,被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后,被执行人会在出行、住宿、购房等方面受到约束。例如乘坐交通工具时,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根据链家提供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链家在全国共有8000多家门店,10万余名房产经纪人;2018年该公司促成的房产交易总额超过1万亿元。


               来源: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