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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纠纷案例

儿子离婚 父母要回购买婚房的出资

发布时间:2017-09-27 浏览:


【案情简介】
        小张读大学时交了一个女朋友小王,两人感情很好,大学毕业后准备结婚,但是遭到了双方父母的反对。小张的父母认为小王性格过于霸道,自己儿子老实,以后在一起生活了会受到女方处处的压制;小王的父亲老王认为小张这孩子过于老实,啥事没个主见。但是小张和小王两人倒是情比金坚,最终父母们也只好同意了。结婚需要婚房啊,小张的父母卖掉了自己在市区的住房,到郊区买了一套房子,同时将余下的450万用于小张买房。当时准备买某部委的一套央产房,但是由于该房只能出售给该部委内部职工,所以就先以老王的名义购买,然后老王再将房子过户到小张、小王的名下。为此还写了一个约定,约定购房款老张夫妇支付450万元,小张、小王支付15万元,房子先以老王的名义购买,然后再登记到小张、小王的名下。老张夫妇、小张、小王、老王都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买房结婚后小张和小王过起了幸福的生活,不久之后更是有了小生命。但是好景不长,小王作为独生子女霸道性格在生活中展露无疑,更要命的是作为岳父的老王时常干涉小两口的生活,只要小两口吵架,老王一边倒的站在自己闺女一边,严重的时候更是动起手来要揍小张,这样持续下去,导致不仅小张和小王家庭矛盾加深,更是让两家的父母也关系紧张。最终小张想起诉结束这段婚姻,但是房子的问题该怎么办,毕竟这是父母卖了自己的房子为自己出的绝大部分的购房款,现在如果一旦离婚,房子就得分一半给对方,自己还好说,但怎么对得起父母。小张是一筹莫展,看到儿子满腹愁绪,老张带着儿子小张找到本报的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松,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律师分析】
        李松律师看了小张提供的整个材料,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提供了自己的诉讼策略。小张与小王的婚房绝大部分的购房款是由老张出资的,当时出资购房的时候并没有明确约定老张出资的450万是对小张、小王的赠与,实际上应把它看成是一种债权,应看成是老张借了小张450万用于买房。虽然这450万是小张婚前向老张借的,但是这450万小张用于购买婚房,用于与小王两人的共同生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的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故该450万的债务应由小张、小王共同偿还。而且当时老张怕儿子、儿媳以后不孝,特别留了一个心眼,让儿子写了一个借款450万用于购买婚房的借条。这样的话,即使小张与小王最终离婚,老张也能保住自己一辈子积蓄的450万,不至于随着自己儿子失败的婚姻而消失殆尽。
        老张听了李松律师的诉讼策略也表示,若孩子们的婚姻还能持续,自然祝福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若最终还是得离婚,就必须得考虑法律的途径保住自己的多年积蓄。
【律师提醒】
        李松律师提醒大家,现在房子的价值节节攀升,年轻人买房子结婚绝大多数会由父母出资一大笔购房款,这笔购房款往往是父母大半辈子的积蓄。而现在年轻人婚姻状况并不稳定,婚姻关系的破裂往往伴随房产的分割,而房产的分割伴随着的就是父母一辈子积蓄的分割。如何兼顾两方,在现实中确实是一个不容易处理的难题。
        文章来源:李松房地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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