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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广播》谈房产

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城市广播,就父亲私自出卖共有产权房的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

      2019年3月16日, 李松律师做客北京城市广播,就父亲私自出卖共有产权房的合同效力问题与听众进行交流。
【案情简介】
      张富贵与秦淑兰有两个儿子,张大军和张小军,一家人住在张富贵承租的单位的305号公房内,1998年单位房改,折算夫妻二人工龄后,花了3万块钱,将房子买了下来,房子登记在张富贵名下。2003年,秦淑兰因病去世,305号房没有进行遗产分割。2015年,张大军的儿子张伟没有婚房,张富贵疼爱这个长子长孙,将市场价值300万的房子作价50万元过户到了张伟名下。张富贵2017年去世,去世之后张小军知道了卖房的事情,将张伟起诉到了法院,没找律师,以无权处分为由,要求确认张富贵与张伟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被法院判决驳回了诉讼请求。
【问题】
1、 张富贵与张小军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 为何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小军的诉讼请求?
3、 法院已经判决驳回了张小军诉讼请求,张小军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张小军如果认为房子价值300万元,双方交易的50万元,明显低于市场价,张晓军对于自己的这一主张需要举证吗?
5、 张富贵与张小军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被法院认定无效,按照法定继承该怎么分?
6、 近亲属之间房屋过户,走赠与还是买卖,缴纳的税费更少?
7、 以本案为例,我们可以得到什么经验教训?
      点击链接重听广播:http://www.rbc.cn/audio/2019-03/16/cms958179article.shtml